武安市社情民意研究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武安市社情民意研究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务纪律,确保经费合理使用,根据《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宗旨
财务部门的工作宗旨是确保财务工作的高效、准确和透明。为了实现这一宗旨,我们将秉持以下原则:
1. 及时回应:我们将尽力确保财务科对于所有的事务都能及时回应,包括本会内部和研究会日常工作进行中群众的各种咨询、要求和投诉。我们将保持积极的沟通,确保每个人、每件事都能得到及时的回应。
2. 事事有着落:无论是财务报表的编制、核对,还是日常的账务处理,我们将确保每件事情都有着明确的落实和跟进。我们将积极推动工作的进展,确保每项任务都能得到妥善处理。
3. 准确可靠:我们将保证财务宗旨始终准确可靠。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财务政策和准则,确保所有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我们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和报告,为研究会的决策提供必要的支持。
4. 透明公正:我们将确保财务科的工作透明和公正。我们将积极配合内部和外部审计工作,接受审计的监督和评估。我们将与其他部门和合作伙伴进行良好的沟通合作,确保财务工作能够得到正确解读和理解。
通过坚守以上原则,我们相信财务科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研究会的发展,确保研究会财务工作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第三章 细则
第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有关财政法规,坚持原则,秉公办理,贯彻“勤俭办会”的方针,以提高研究会经济效益,制止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把财务工作做好。严格经费收入管理,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收入全部纳入研究会预算,统一管理。
第二条 财会人员要加强学习,熟练掌握有关政策法规。会计每月必须将现金与帐目核对清楚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找,必须保证现金与帐目相符。要定期向会长汇报财务开支情况和资金结存情况。
第三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对违反财经纪律和研究会财务制度的款项,应拒绝支付、并及时上报会长。
第四条 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协会各项经济活动。
建立稳定的财会人员队伍。财会人员调动或因故辞职,应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未办完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第五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报销,必须用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办人签名,经会长签字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六条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24年 1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