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柏坡,这个光耀中国革命史册的名字,原本是河北省平山县一个只有百十来户的普通山村, 1948年4月10日,毛泽东同志率领中共中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移驻这里,使这个普通的山村成为“解放全中国的最后一个农村指挥所”,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和人民解放军与国民党进行战略大决战,创建新中国的指挥中心。从此,西柏坡以其独特的贡献,彪炳于中国革命史册,竖起一座不朽的历史丰碑。中共中央在西柏坡的时期,是中国革命的伟大历史转折时期,也是中国共产党民主革命过程中最成功、最辉煌的时期。在西柏坡,中共中央不仅领导新民主主义取得全国胜利,而且为建国以后多党合作制度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新的历史阶段,深入研究这一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对于我们科学认识和把握这一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和优越性,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确保这一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948年4月30日,中国共产党为动员全国各阶层人民建立新中国,发布了 “五一口号”,并得到了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热烈响应,纷纷发表宣言、通电和谈话,并接受邀请奔赴解放区,与中国共产党共商建国大计。这是我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标志着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公开、自觉地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地走社会主义道路,从此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党制度建设揭开了新的一页。 “五一口号”的历史意义非同寻常,其对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党建设的重大影响深远至今。中国共产党通过其中的第五条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发出了“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并由此而播下了中国新型政党关系、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党制度建设的种子。这粒具有旺盛生命力的种子,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厚土壤中快速生长,不久即结出了多党合作的累累硕果。由此掀开了中国政党历史新的一页——进入多党合作的新历程。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自觉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上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的道路,揭开了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历史新篇章。
1949年新中国成立,政治协商会议召开标志着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新型政党制度在中国诞生。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再次提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毛泽东同志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这一方针并不是偶然的,其实这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一贯方针。早在延安时期,1941年11月6日,毛泽东同志就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上说过:“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共产党员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利。”“共产党的这个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原则,是固定不移的,是永远不变的。”当时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建设中,为了容纳多方面团结抗日的各阶阶层人士而探索建立的“三三制”民主联合政权组成形式,就显现了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雏形,正如毛泽东同志当时指出的,“三三制”民主政权是今后“民主中国的模型”。这是毛泽东统一战线及多党合作理论的初步实践。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一整套有关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理论和政策,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989年12月30日,在江泽民同志主持下,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意见》明确地提出了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并第一次提出了“参政党”概念,确立了民主党派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参政党地位,并对参政党参政的基本点作了界定,明确了民主党派履行职能的总原则等等。《意见》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共同意见,是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理论依据和实施准则,从而使我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这在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胡锦涛同志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必须把握好的几个方面:“既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要促进多党派团结合作;既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又要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作用;既要重视做好民主党派的思想引导工作,又要真诚接受他们的民主监督;既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又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使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更好地统一于多党合作、共创伟业的历史进程中。”这“四个既要又要”是坚持我国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正确处理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关系、发展多党合作理论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
历史事实证明,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符合中国的国情,符合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这就要求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中,必须从我国政治制度的整体、全局上认识和把握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具有政治参与扩大的优势。多党合作制度汇集了各民主党派等各界各方面人士,在社会基础、组织构成上具有极强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能够把各种社会力量纳入现有政治体制,实现最广泛的有序政治参与,推动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民主的实现和参政党民主监督职能的履行。正因为如此,中国这个人口众多、经济落后的大国,才能克服重重困难和艰难险阻,经过近60年的发展,成为世界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
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具有社会力量整合增强的优势。中国人口众多,存在不同的阶级、阶层和社会群体。人民内部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存在着具体利益的差别和矛盾。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这种差别和矛盾日益突出。中国多党合作的政治架构和民主协商的制度保证,能够有效反映社会各方面的利益、愿望和诉求,畅通和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协调利益关系,使各方面利益的发展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发展方向保持一致。
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具有利益表达渠道拓宽的优势。近年来,我国的经济成份有了重大变化。由于新经济成份正在不断增长,“多元化”的经济结构同样需要坚持多党共存与合作。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民主党派的主要社会基础已经是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其主体力量是社会主义劳动者。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已经发展为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三者的政治联盟”。扩大民主党派的政治参与,不仅不会改变现有政党制度架构的力量,反而更有利于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最终也有利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加强。这样更有利于那些伴随新经济成份而起的新阶层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
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具有民主监督加强的优势。民主监督作为参政党的一项基本职能,是中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国政党制度中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关系基础是通力合作与协商,同时又强调双方在此基础上的互相监督。民主党派可以就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等进行监督。监督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形式来实现。这种监督是善意的、建设性的,它与共产党的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相辅相成,是中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由于参政党所处的位置比较超脱,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各方的意见,并且是在较高层次上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监督的对象层次较高,监督的内容也主要是涉及执政党和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因此,参政党的民主监督,是一种高层次、有组织、有针对性和有着广泛代表性的监督。从这个意义上说,参政党的监督虽然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但却具有层次高、视角独特、代表广泛、比较客观等特点,有着很大的社会影响力。
回顾60年来的历程,我国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利用党和国家提供的各种平台、渠道建言献策,群策群力助推中国发展,为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也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而发展的,是与建国以来各个历史发展时期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随着这项制度的逐步发展和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1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