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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

2022-04-02作者:作者:赵大春

我市民营经济在优化产业布局,发展优势产业等方面,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集群效益,成为支撑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内外政策环境变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民营企业的发展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现分析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拖欠民企账款,流动资金不足。个别政府部门和国有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一些成长型民营企业虽处于盈利态势,但账款长期被拖欠,要账难、回款难,资金周转困难。

    2.税收新政冲击较大,企业税费成本增加。民营企业人员工资、劳务、社保、税费等无法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的部分,在经营成本中的占比高达80%以上,许多企业被迫通过裁员降低人力成本。

    3.人才政策红利有待释放,引才难留才难。受环境、房价、薪酬等综合因素影响,许多中、高端和急需人才愿留在一、二线城市,我市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人才和实用人才仍然匮乏。 

    4.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与先进市相比,我市的行政审批效能还不高;在维护公平竞争环境、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便捷服务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民企与国企的社会地位还不平等,执法部门还存在办人情案;政府与民企沟通机制欠缺,不能精准掌握民企诉求,政策宣贯不能及时到位。

    二、民企发展对策建议

    1.开展专项清欠行动,保证资金及时到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我市专项清欠行动实施方案,协调民企与大型国企、政府之间的债务问题,约谈相关政府部门、大型企业负责人,全面清理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拖欠民企账款,依法依规限时清零。对严重拖欠的要列入失信“黑名单”,严厉惩戒问责。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民企税费负担。推出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分类对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给予政策倾斜和财政补贴,落实国家支持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3.制定金融扶持政策,解决融资难融资贵。加大信贷资金向现代产业和科技创新等中小微企业倾斜。政府多举办银企对接活动,推动银企对接常态化和便捷化。借鉴浙江小微企业信贷“增氧计划”的经验,统筹各级政府信贷资金,政府新增一定数额小微企业贷款基金,增加民企的循环贷款。

   4.有效落实人才新政,增强各类人才归属感。制定《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实施细则,让奖励激励、服务保障、素质提升等人才新政便于操作,落实落地。政府设立技能人才专项奖励基金,按人才获得荣誉等级分别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按照我市产业发展格局和产业结构特点,利用省、市院校优质资源,加速应用型、实用型人才培养。建立便捷周到的人才服务机制,既能吸引人才流入,又能吸引人才常驻。

     5.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效能。压缩审批时间,如项目审批、环评报告书、核准、备案等时限不得长于省规定的时限。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涉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不得随意对企业采取停电、停气等措施,保障民企合法经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