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由于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我市好多乡镇的群众为了自己孩子能够接受好的教育,纷纷在市内租房或者贷款买房以供孩子们在市内上小学或者中学,原先在各乡镇中小学上学的学生锐减。有很大一部分家庭由于买不起大产权房,只好在市内租房,上小学还好一些,只要提供租房合同、水电费单据、学生父母在市内职业情况就可以就近入学。而一旦从小学升到初中,学校就要求学生家长提供房产证或者购买单元楼协议,水电费要提供三个月的缴费单据,学校方面还要派老师去做家访,调查学生家里的实际情况。
存在问题:首先是在市内租房的学生家长就压力山大,孩子已经上完六年小学,如果强制这些孩子再回到他们原来的乡镇中学上学,这不仅与当年学生家长进市内租房让孩子上学初衷相违背,也让这些孩子从思想上接受不了,甚至导致这些孩子无学可上。其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因此,我市这些中学应当为这些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解决上初中问题,而不能把这些在市内已经上完六年小学的学生再打发回原乡镇中学上学。其三,这些在市内租房学生家长大多都在市内自谋职业,而且这些家庭孩子不是一个少数,而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所以说中学招生工作不能搞一刀切,而要兼顾到这些学生的特殊性。这不仅仅是这些孩子们上学问题,还关系到社会稳定因素。
建议:
一、市教育局要从大局出发,对市内租房的学生上初中一事要引起足够重视。
二、市内各个中学在每年招生时对在市内租房的学生要妥善安排,就近入学。
三、市内各个中学也要对租房在市内上学的学生家长开开绿灯,只要能提供租房合同和水电费收据就可以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