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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安市康泽园小区物业工作需要改进的建议

2024-12-13作者:爱上大邯郸

武安市康泽苑小区系商品住宅大产权小区。由武安市维建开发商开发,目前武安市田雅物业服务公司已经接手兴程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

存在问题:

武安市兴程物业于2017年未经过招投标程序、且未取得与维建开发商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又未在武安市住建局进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情况下,入驻康泽苑小区从事非法营业和乱收费已经快七年了,业主举报至武安市多部门后,都是石沉大海。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自2021年疫情防控期间,兴程物业在未进行公告,全体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开进推土机和铲车进入康泽苑小区,破坏绿化草坪。兴程物业私自安装梯控,逼迫业主交物业费,使奋战在抗疫一线的白衣天使不能正常休息。后通过和武安市住建局房管处沟通得知,兴程物业未备案服务至今。2023年4月份,兴程物业勾结住建局房管处工作人员向维建开发商违规支付三万余元,以达到违法补签手续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意图蒙骗备案。业主于5月1日举报至武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后至今不立案。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西苑社区成立后,申请成立康泽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拒绝办理至今,本月6日再次递交申请,午汲镇及西苑社区焦建强推诿扯皮,违反物业法,提出无理要求,拒绝业主正常诉求,提议建立党支部,至今未得到回复。

康泽苑小区的霓虹灯七年未亮过,七年未公开公布收入和支出明细,慢服务(公共场所玻璃更换五个月、门禁故障七个月不维修和电梯显示屏破碎八个月不维修),长期未对电梯维保,导致电梯不能正常工作。同时业主履行抗辩权不予交纳物业费。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通过对康泽苑小区的业主实行限水限电限制车辆出入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侵犯了业主的住宅权,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根据《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分编第九百四十四条之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未经武安市城管局委托,也不出具任何发票,以代收名义乱收垃圾处理费两年之久。

建议:

成立业主委员会实现业主自治,依法取缔非法物业公司服务,还康泽苑小区一片和谐、干净、安全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