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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建议

2022-01-08作者:作者:郝晓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物业管理在城市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目前我市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业主也多有吐槽。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开发商遗留问题造成隐患

       受利益驱动和有关部门监管不利等影响,开发商重视房屋建设,忽视对水、电、暖气、电梯、绿化、道路、燃气、电气、电线、停车位等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系统设计,没有硬性标准,随意性很大。除此以外,房屋建成后,开发商不能兑现对小区配套的承诺,质量问题多。

      二、物业管理服务不规范

      一是物业员工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素质不高,服务不规范,致使物业服务不到位。二是保安重门岗,轻巡查。三是物业公司自身管理水平较低,仅仅提供保安、保洁、绿化等一些基本服务内容。四是物业管理企业财务收支不透明,业主不知道自己缴纳的费用花在什么地方。

      三、物业监管部门缺位,重视程度不够

       有的小区出现乱搭乱建,占用公共通道,破坏墙体结构,影响使用安全,居住房改为营业用房,破坏绿化,破坏公用设施等违法行为,以及乱停乱放,因物业公司无执法权,缺乏有效的治理手段。

         建议:

      一、健全制度,加大对开发商的监管力度

      开发商应按照建设造价比例,缴纳一定数额的公共维修基金,制定售后服务制度。政府加强对开发商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的监管,防止开发商偷工减料,降低公用配套设施和环境质量的行为。在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时,房管部门就应该对小区的基础配套设施提前介入监管,对房屋的功能、布局、管网建设等提出专业合理性建议。制定严格的小区交付使用验收制度,对参与验收的单位和个人采取责任倒查制度,谁签字谁负责。

       二、落实责任,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房管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完成物业公司的资质初审工作,做好小区前期物业交接和招投标的监管,并在小区设立举报电话与信箱,方便业主投诉。

     按照相关规定,把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提上政府的议事议程,纳入目标考核,将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有效结合,形成属地管理与条块管理的新格局。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推进小区自治建设。建立由政府职能部门、属地街道社区委员会、住宅小区业委会四级物业管理体系。

       三、物业管理的服务流程要透明化

      物业公司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信息公开,包括:物业公司名称、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缴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业主和社会的监督。

       四、健全物业管理评价机制,提高公共责任意识

       政府相关部门要健全物业管理评价机制,在本市范围内,评出优秀市级物业公司并辅以激励机制。结合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帮助业主树立“服务有价”和爱护小区公共环境和维护共同生活秩序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