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先生“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的精神,是民革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的精神纽带,也是新时代民革加强自身建设、履行参政党职能的核心动力。当前,中山精神的传承面临着时代化表达不足、标杆性激励机制缺失等问题,亟需以更高规格、更具影响力的荣誉体系凝聚共识、激发担当。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民革十四届三中全会把2025年确定为履职能力建设年,以推动“四位一体”建设为依托,以开展“履职能力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按照民革中央、省委工作要求,着力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稳妥推进组织建设工作,为此,建议设立“民革中山精神奖”,作为民革党内最高荣誉,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表彰机制,让中山精神在新时代焕发新光彩。
一、设立“民革中山精神奖”的重要意义
1. 筑牢政治共识的“精神丰碑”:
该奖项是民革传承“听党话、跟党走”政治传统的具象化载体,通过表彰践行中山精神的杰出代表,将“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的抽象内涵转化为可触摸、可学习的标杆形象,强化党员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
2. 树立价值引领的“行动标杆”:
针对当前部分党员对中山精神“认知停留在历史层面、践行缺乏方向感”的问题,以奖项评选明确新时代中山精神的实践标准,引导党员在参政履职、社会服务、祖国统一等工作中对标看齐,形成“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风尚。
3. 增强组织凝聚力的“动力引擎”:
作为参政党建设的重要抓手,该奖项可与干部培养、人才队伍建设深度融合,提升党员归属感和荣誉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民革,夯实多党合作的人才基础。
二、“民革中山精神奖”的核心评选体系
(一)奖项定位与评选原则
定位:民革党内最高荣誉,每五年评选一次,表彰在传承和弘扬中山精神方面具有标杆意义的集体和个人。
原则:坚持政治导向(突出“两个维护”)、实绩导向(聚焦履职实效)、基层导向(向一线党员倾斜),兼顾广泛性与代表性。
(二)评选对象与类别
个人奖项:
“中山功勋奖”:表彰终身践行中山精神的民革前辈(如长期投身多党合作事业、具有重大历史贡献者)。
“中山杰出奖”:表彰在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祖国统一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骨干(如提案产生重大政策影响、创新社会服务模式、推动两岸交流取得突破性进展者)。
“中山新锐奖”:表彰35岁以下在本职工作或党务工作中展现中山精神特质的青年党员(如在科技创新、基层治理中勇于担当、事迹感人者)。
集体奖项:
“中山精神传承先进集体”:表彰在组织建设、精神传播、履职尽责中成效显著的基层组织(如创建“中山精神学习基地”、形成特色履职品牌的支部或地方组织)。
(三)核心评选标准(围绕中山精神“三维度”)
1. 爱国精神标杆:
坚定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在涉港涉澳涉台工作中旗帜鲜明发声,积极践行“一个中国”原则(如长期从事对台交流、参与反“独”促统活动)。
2. 革命精神标杆:
在参政议政中敢讲真话、善建诤言,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民生热点提出具有突破性、前瞻性的建议(如推动重要政策出台或问题解决的“金点子”提案者);
在社会服务中勇于攻坚克难,参与脱贫攻坚、灾害救援等急难险重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
3. 不断进步精神标杆:
在本职领域或党务工作中锐意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如数字化履职平台设计者、基层组织建设模式创新者);
主动适应新时代参政党建设要求,在理论研究、党史学习教育等方面成果丰硕(如出版中山精神研究专著、开发特色教学课程)。
三、实施路径与保障机制
(一)规范评选流程,确保权威性
1. 组织架构:
成立由民革各级组织“一把手“任组长的评选委员会,成员包括领导班子、各专委会负责人、资深党员代表及外部专家(如党史学者、统战领域研究者)。
2. 评选程序:
提名阶段:采用“组织推荐+党员自荐”相结合,基层组织提名需经全体党员大会通过,省级组织审核后报中央。
评审阶段:通过材料初审、事迹公示、实地考察、差额投票等环节,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设立“政治审查”一票否决制(如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者不得入选)。
表彰阶段:在民革全国代表大会或中山先生诞辰纪念日举行颁奖仪式,由国家领导人或中央统战部领导颁发奖章、证书,同步发布《中山精神传承白皮书》。
(二)强化宣传传播,扩大影响力
全媒体矩阵宣传:
制作“中山精神奖”专题纪录片,收录获奖者事迹,在央视、学习强国、统战系统平台及民革各级新媒体账号传播;
编写《中山精神传承案例集》,作为党员学习教材,纳入“中山讲堂”“党员之家”必学内容。
2. 场景化教育融入:
结合孙中山故居、民革党史陈列馆等红色资源,建立“中山精神奖”获奖者事迹展厅,打造沉浸式教学基地;
邀请获奖者参与“精神传承对话会”“青年党员成长导师计划”,通过“传帮带”实现精神接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发挥引领作用
1. 激励与赋能结合:
对获奖者在参政议政中优先赋予调研课题、列席政党协商会议等机会,其建议可通过“直通车”直报中央领导;
青年获奖者纳入民革“人才库”重点培养,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培训及党外代表人士选拔。
2. 动态管理与评估:
设立“中山精神奖”监督委员会,对获奖者进行跟踪评估,若出现违纪违法或违背奖项宗旨行为,依规撤销荣誉并公示;
每届评选后开展成效评估,根据党员反馈和社会影响调整下届评选标准,确保奖项与时俱进。
四、预期成效与社会价值
1. 构建精神传承“新范式”:
通过最高荣誉的“仪式感”和获奖者的“故事感”,让中山精神从历史记忆转化为党员的行动自觉,形成“人人践行中山精神”的生动局面。
2. 打造参政党建设“新品牌”:
该奖项可成为民革区别于其他民主党派的特色标识,提升民革在统一战线中的显示度,增强社会各界对多党合作制度的认同。
3. 凝聚民族复兴“新力量”:
以中山精神为桥梁,团结联系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通过获奖者在对台交流、海外联谊中的影响力,为祖国统一大业凝聚更广泛共识。